发布日期:2024-12-18 20:40 点击次数:115
12月16日股票配资资金安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若干管理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不得依靠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来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且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防止“代考”问题发生。
在竞赛项目方面,《通知》提出各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办赛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公布的名单开展比赛,严格控制赛项数量,禁止层层拆分赛项,防止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同时,避免赛项设置不科学、不专业,导致出现违反学生成长规律、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的问题。
针对报名参赛单位资质,《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才能开展培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违反该规定、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为防止“代考”问题发生,《通知》指出,对于要求提交成果作品的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参赛作品和成果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而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参赛作品,需获得机构或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并在参赛时提供。并且,有条件的赛事要对竞赛过程进行录像、保存音视频资料。
11月8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7270.08万元,占总成交额9.74%,游资资金净流入473.87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散户资金净流入6796.21万元,占总成交额9.1%。
另外,《通知》提出,为保障学生公平参赛权利,主办单位要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举办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禁止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来报名参赛的行为。
以下为通知全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若干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各类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的办赛水平,切实维护参赛学生合法权益,现就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竞赛白名单制度。各地、各单位应落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粤教监管〔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3〕10号)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各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包括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以及组织实施或者协助举办竞赛活动的各单位,下同)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公布的名单开展比赛,严格控制赛项数量,禁止层层拆分赛项,防止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赛项设置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保持稳定性,突出专业性,避免随意调整赛项导致参赛学生和家长在备赛(备考)时间、精力上蒙受损失,避免赛项设置不科学、不专业,导致出现违反学生成长规律、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的问题。
二、压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涉及人数较多、时间跨度长,办赛环节往往涉及初赛、复赛、决赛等多个环节,且涉及考务(出题、比赛、评分等)、交通、食宿等多个领域,对办赛单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和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要充分认识办赛的复杂性、专业性,落实办赛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提高办赛水平,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群众投诉。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办赛的主体责任,严禁层层转包、转手委托给其他商业公司来办赛。各主办单位要明确赛事承办单位名单及其承办事项范围,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承办单位信息。对于主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委托或者变相委托给商业机构办赛,造成参赛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规范报名参赛单位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后,才能开展培训,确保“证照齐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违反上述规定、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各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办赛单位要从严审查参赛单位资质,对于以培训机构组织参赛的,办赛单位要认真核查其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防止出现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四、保障学生公平参赛权利。严格落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关于“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的规定,主办单位要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举办信息(如报名方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禁止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来报名参赛的行为,应当设置和提供一定数额的个人参赛名额作为必要的补充。举办线下比赛的赛项,在竞赛场地选择时应当考虑不同地区参赛选手的便利性。办赛单位要加强对组织参赛的学校等单位的教育、指导和管理,严格要求组织参赛的单位不得指定或者变相强制指定学生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五、保障竞赛活动办赛条件。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应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在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的人数、规模和场地条件等方面应当量力而行,落实办赛资金来源以及竞赛活动“零收费”的要求。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不得依靠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来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在比赛之前的指导,督促办赛单位按照赛前制定的实施办法开展竞赛活动。
六、强化学生参赛诚信要求。对于要求提交成果作品的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参赛作品和成果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参赛作品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获得机构或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并在参赛时提供,许可内需注明学生在本机构或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的名称、时间、成果用途、指导人员。要进一步完善竞赛评奖程序,加强竞赛命题、评审、组织实施、复核(面试)等的全过程监管。有条件的赛事要对竞赛过程进行录像、保存音视频资料,防止“代考”问题发生。要成立竞赛监督委员会,设置专门人员负责赛事命题、评审、组织实施等各个阶段的监察督导,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
七、加强竞赛活动评审管理。一要从严遴选专家。办赛单位要严格遴选考官、评委、监督员和裁判员,严格规范专家选聘程序,选择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和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在相关领域有专业影响力的专家。要科学管理专家团队,遵守利益回避性原则,命题和评奖等重要环节应建立随机抽选专家机制。要坚持回避原则,坚持从不参与相应营利性培训活动或者没有其他利益输送风险的专家队伍中遴选考官、评委、裁判员和监督员。二要规范评比程序。竞赛过程要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明确竞赛内容范围要求,严格命题阅卷(评审认定)。竞赛结果须经过专家团队评审,公开结果及申诉渠道,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对于采用信息化平台(系统)进行报名、比赛、考试、评分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要加大对该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开发、维护的保障力度,避免因比赛人数过多导致出现信息错误或网站平台故障等问题。
八、做好竞赛活动资料存档。办赛单位应当整理和保管竞赛活动全过程的各项资料(含电子版、纸质版),包括报名参赛公告、竞赛活动规程(或竞赛活动方案)、竞赛试题和评分规则、参赛学生名单及联系方式、评分专家名单、参赛学生成绩、获奖证书式样、参赛照片、竞赛工作总结等资料,并及时同步保管上述资料的电子版。
九、畅通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渠道。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建立竞赛结果公开公示制度,获奖名单和参赛项目详细情况需在符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进行时长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建立竞赛活动异议处理机制,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公开申诉渠道和处理结果。对于涉及竞赛的不实不良言论,要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声说明、予以澄清,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13日
南方+记者 刘汉能股票配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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